8.1 旁站监理方案
适用范围:一般房屋建筑工程。
8.1.1 旁站监理依据
(1)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 (试行) 》 (建试[2002]189号) 。
(2) 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
(3) 施工企业技术标准。
(4) 设计图纸、变更、图纸会审记录。
(5)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6) 监理规划及相关的监理细则。
8.1.2 旁站监理工作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
(1) 负责组织编制旁站监理方案、制订旁站监理工作计划,并安排专人将旁站监理范围、旁站监理工作计划通报给施工项目部。
(2) 组织旁站监理交底工作。
(3) 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及违章作业事件。
(4) 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局部暂停令。
2.专业监理工程师
(1) 负责编制旁站部位或工作的监理实施细则。
(2) 负责向旁站监理人员进行监理交底。
(3) 经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及违章作业事件。
3.旁站监理人员
(1) 核查施工项目部施工人员组织情况,包括管理人员及质检员是否在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
(2) 核查施工项目部材料、机具设备、作业条件等施工准备情况。
(3) 核查施工人员是否按施工方案要求进行施工,有无违反设计及规范标准的情况,有无质量隐患及违章作业情况。
(4) 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并要求进行整改;同时应及时将发现的问题报告给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5) 核对施工记录,并做好旁站监理记录、监理日志。
8.1.3 旁站监理工作流程
旁站监理工作流程如图8.1-1所示。
图8.1-1 旁站监理工作流程
8.1.4 旁站监理范围
施工过程中的关键部位或工序见表8.1-1所列。
8.1.5 旁站监理记录
旁站监理应记录施工情况、监理情况、发现问题及处理三方面的内容。其中:
(1) 施工情况主要记录施工准备情况及现场作业条件,见表8.1-1所列。
(2) 监理情况主要记录施工过程中实际施工情况,见表8.1-1所列。
(3) 发现问题及处理主要记录施工过程中监理发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违章作业情况等及其处理方法。
8.1.6 旁站监理工作计划
旁站监理工作计划应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旁站监理工作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关键部位或工序名称。
(2) 旁站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 监理交底人及交底时间。
(4) 旁站监理人员及具体旁站时间。
(5) 旁站监理工作制度。
8.1.7 旁站监理工作制度
(1) 旁站监理人员应认真熟悉设计文件、规范标准及相关的监理细则。
(2) 严格执行旁站监理工作计划,不得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
(3) 认真履行旁站监理工作职责。
(4) 旁站监理记录应真实、准确。
(5) 对于需要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或工序施工,凡没有实施旁站监理的或有监理但没有监理记录的,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相应文件上签字。
(6) 旁站监理记录应妥善保管,并归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