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 实木复合地板面层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适用范围:适用于铺装实木复合地板面层的地 (楼) 面工程。
7.8.1工程概况
(略)。
7.8.2施工准备
监理要点:
1.施工方案审核
核查内容:同“2.1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实施细则”中相关部分内容。
2.材料检验
⑴实木复合地板:实木复合地板的品牌、类型、规格尺寸、等级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现场确定的样品,其技术
要求应符合《实木复合地板》(GB/T 18103)等标准的规定。
1) 外观检查:品牌、类别、等级、规格尺寸、外观质量等。
2) 复验
①检验项目:含水量、浸渍剥离、游离甲醛释放量。
②检验数量:同一班次、同一规格、同一类产品为一检验批。
3) 书面检验:材质合格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等)、复验报告。
⑵毛地板、木龙骨和垫木:木材种类、含水率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其技术要求应符合《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
收规范》(GB 50206) 的规定。
⑶防腐、防蛀、防潮处理剂:毛地板、木龙骨和垫木等要设计要求进行防腐、防蛀、防潮处理。防腐、防蛀、
防潮处理剂的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关标准的规定。
⑷胶粘剂:应采用具耐老化、防水和防菌无毒等性能的材料,或设计要求用。胶粘剂应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
料胶粘剂中害物质限量》(GB 18583)等标准的规定。
3.机具设备检查
检查内容:同“2.1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实施细则”中相关部分内容。
4.作业条件检查
⑴技术准备
同“7.7实木地板面层施工监理实施细则”中相关部分内容。
⑵其他
1) 楼(地)面基层混凝土或水泥砂浆强度已达到设计要求。
2) 实木复合地板进场后,应把地板包装都解开,在房间里放置7~10d,采用“时效法”让实木复合地板逐步
适应使用环境的温度及湿度。
7.8.3施工过程
1.粘贴式施工操作要点
⑴施工顺序:基层处理→铺防潮垫→铺装中密度(强化)复合地板→粘贴或铺钉踢脚板→清理。
⑵基层处理:混凝土或水泥砂浆基层应坚硬、平整、洁净、干燥、不起砂,表面凹凸不平处应修补平整。
⑶铺防潮垫:在找平层上满铺防潮垫,不用打胶;若采用条铺防潮垫,可采用点铺方法。
⑷铺装中密度(强化)复合地板
1) 在防潮垫上铺装中密度(强化)复合地板,宜采用点粘法铺设。
2) 防潮垫及中密度(强化)复合地板面层与墙面之间应留不小于lOmm 空隙,相邻板材接头位置应错开不小于
300mm距离。
3) 中密度(强化)复合地板粘铺装后可用橡皮锤子敲击使其粘结均匀、牢固。
⑸粘贴或铺钉踢脚板:踢脚板应拉线粘贴,粘贴应牢固。
⑹清理:地板铺装完成后应清理杂物,并擦洗干净。
2.实铺式(单层条式)施工操作要点
⑴施工顺序:基层处理→木龙骨安装→铺装中密度(强化)复合地板→粘贴或铺钉踢脚板→清理。
⑵基层处理:同上述“粘贴式施工操作要点”。
⑶木龙骨安装:同“7.7实木地板面层施工监理实施细则”中相关部分内容。
⑷铺装中密度(强化)复合地板:将木龙骨上表面刨平,直接铺装地板。地板与龙骨间应钉牢、排紧。铺钉方法
宜采用暗钉,钉子以45°或60°角钉入,使接缝进一步靠紧。地板与墙面之间应留不小于10~20mm的空隙。
地板的接头要在龙骨中间,相邻板材接头位置应错开不小于300mm距离。
⑸粘贴或铺钉踢脚板:粘贴或铺钉均可,安装应牢固。
⑹清理:同上述“粘贴式施工操作要点”。
3.实铺式(双层条式)施工操作要点
⑴施工顺序:基层处理→木龙骨安装→填充材料铺装→铺装毛地板→铺防潮垫→铺装中密度(强化)复合地板→
粘贴或铺钉踢脚板→清理。
⑵基层处理:同上述“粘贴式施工操作要点”。
⑶木龙骨安装:同“7.7实木地板面层施工监理实施细则”中相关部分内容。
⑷填充材料铺装:设计要求铺装保温材料、隔声材料,满铺压平。
⑸铺装毛地板:满铺毛地板,将其钉在木龙骨上。毛地板与木龙骨应垂直铺钉,若面积较大宜与木龙骨成30°
或45°角斜向铺设。毛地板与木龙骨应钉牢固。
⑹铺防潮垫:在毛地板上满铺一层防潮垫,不用打胶。
⑺铺装中密度(强化)复合地板:直接铺装中密度(强化)复合地板,拼缝若是普通企口,板材间接缝必须打胶,
其他拼缝形式可直接拼装,也可打胶进行封闭。地板面层与墙面之间应留不小于lOmm 空隙。
⑻粘贴或铺钉踢脚板:同上述“粘贴式施工操作要点”。
⑼清理:同上述“粘贴式施工操作要点”。
4.监理要点
⑴巡视检查原材料质量,避免使用未经检验或不合格的材料。
⑵木龙骨安装、填充材料铺装隐蔽工程验收。
⑶巡视检查施工工艺操作过程是否符合施工方案、设计及规范标准规定,是否存在质量缺陷、隐患等。
7.8.4分项工程检验批验收
1.验收程序和组织
同“3.1 基坑(槽)人工挖土施工监理实施细则”中相关部分内容。
2.检验标准
实木复合地板面层施工质量检验标准见表7.8-1所列。
实木复合地板面层施工质量检验标准 表7.8-1
项目 |
序号 |
检验标准 |
检验方法 |
检验数量 |
主控项目 |
1 |
实木复合地板面层所采用的条材和块材,其技术等级及质量要求应符合设计要求。木龙骨、垫木和毛地板等必须做防腐、防蛀处理 |
观察检查和检查材质合格证明文件及检测报告 |
外观检查参见产品标准,复验见本节“材料检验” |
2 |
木龙骨安装应牢固、平直 |
观察、脚踩检查 |
每检验批应以各子分部工程的基层 (各构造层) 和各类面层所划分的分项工程自然间 (或标准间) 检验,抽查数量应随机检验不应少于3间;不足3 间,应全数检查;其中走廊 (过道) 应以10 延长米为1 间 |
|
3 |
面层铺设应牢固;粘结无空鼓 |
观察、脚踩或用小锤轻击检查 |
||
一般项目 |
1 |
实木复合地板面层图案和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图案清晰,颜色一致,板面无翘曲 |
观察、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
|
2 |
面层缝隙应错开;接头严密、表面洁净 |
观察检查 |
||
3 |
踢脚线表面应光滑,接缝严密,高度一致 |
观察和钢尺检查 |
||
4 |
实木地板面层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8-2的规定 |
见表7.8-2 |
注:检验批划分:基层(各构造层)和各类面层的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应每一层次或每层施工段(或变形缝)作为检验批,高层建筑的标准层可每层(不足层层计)作为检验批。
实木地板面层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7.8-2
项次 |
项目 |
允许偏差 (mm) |
检验方法 |
1 |
板面缝隙宽度 |
2.0 |
用钢尺检查 |
2 |
表面平整度 |
2.0 |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
3 |
踢脚线上口平齐 |
3.0 |
拉5m直线,不足5m拉通线和用钢尺检查 |
4 |
板面拼缝平直 |
3.0 |
|
5 |
相邻板材高差 |
0.5 |
用钢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
6 |
踢脚线与面层的接缝 |
0.1 |
楔形塞尺检查 |
3.工程资料
⑴实木复合地板、木材等原材料材质合格证明文件 (出厂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等) 、复验报告。
⑵木龙骨安装、填充材料铺装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⑶实木复合地板地面面层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7.8.5成品保护
巡视检查要点:
同“7.7实木地板面层施工监理实施细则”中相关部分内容。
7.8.6安全管理
巡视检查要点:
同“7.7实木地板面层施工监理实施细则”中相关部分内容。
7.8.7相关标准
⑴《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0300) 。
⑵《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9) 。
⑶《实木复合地板》 (GB/T 18103) 。
⑷《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 50325) 。
⑸《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害物质限量》 (GB 185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