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 陶瓷砖面层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适用范围:适用于干法铺贴瓷质地砖面层的地(楼) 面工程。
7.4.1 工程概况
(略)。
7.4.2 施工准备
监理要点:
1.施工方案审核
核查内容:同“2.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实施细则”中相关部分内容。
2.材料检验
(1) 陶瓷砖:陶瓷砖的品种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现场确定的样品,其质量应符合《陶瓷砖》(GB/T 4100)等标准
的规定。
1) 外观检查:品种、尺寸、表面质量等。
2) 复验
①检验项目:吸水率、破坏强度、断裂模数等。
②检验数量:由同一生产厂生产的同品种、同规格、同质量产品组批。原则上只对检验批大于5000m2的砖进行全部
项目的检验。对检验批少于1000m2的砖,通常认为没必要进行检验。
3) 书面检验:材质合格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等)、复验报告。
(2) 水泥: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等,其技术要求应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国家标准第1号修
改单(GB 175) 的规定。不得使用过期或受潮结块的水泥。检验要求同“4.5混凝土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中相关部分内容。
(3) 砂:中砂,含泥量小于3%。
1) 外观检查:品种、粒径、含泥量、无杂物等。
2) 复验
①检验项目:细度模数、含泥量、泥块含量等。
②检验数量:同“4.5混凝土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中相关部分内容。
3) 书面检验:复验报告。
(4) 擦缝剂:强度等级为32.5级的白色水泥或专用擦缝剂,擦缝剂不得过期或受潮结块。
3.机具设备检查
检查内容:同“2.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实施细则”中相关部分内容。
4.作业条件检查
(1) 技术准备
1) 大面积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做好样板间,并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关人员检查确认。
2) 施工测量人员应在墙面上弹出+50cm标高线,坡度要求的地面应弹出排水坡度基准线。
3) 设计要求做防水层时,要完成蓄水试验,办好验收手续。
4) 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技术交底工作,并书面技术交底记录。
(2) 其他
1) 墙面、顶棚抹灰、门窗框安装以及水、电、煤气、暖气管道安装应予以完成。
2) 接通水源、电源,安装好切割机。
3) 陶瓷砖进场后应品种、规格等分类放置,并防止雨淋。
7.4.3 施工过程
1.施工操作要点
(1) 施工顺序:清理基层→试排砖、定位→浸砖→砂浆拌制→铺贴(干法)→擦缝、清理→养护。
(2) 清理基层
1) 将基层上的泥土、浮灰、浆皮、灰渣清理干净;若油污,应用10%火碱溶液洗刷干净,并用清水冲洗。
2) 基层上的凹洼处的污物应认真剔刷干净,凸处部分如影响粘贴应予以凿除或同建设、设计、监理协商后进
行处理。
(3) 试排砖、定位:试排砖时应考虑铺贴后的观感质量、设计要求等因素。然后根据+50cm标高线或坡度基准
线,从房间四周拉十字线,铺好分块标准砖。与走道直接连通的房间应拉通线,分块布置应对称。
(4) 浸砖:在粘铺前应提前将全瓷地砖浸泡,晾干后备用。
(5) 砂浆拌制:找平层用1∶3~1∶4(体积比)干硬性水泥砂浆。拌制应均匀,加水量要严格控制。
(6) 铺贴(干法)
1) 铺贴前基层应提前洒水湿润基层,并用水灰比0.4~0.5的素水泥浆涂刷。
2) 铺贴顺序一般按拉线位置,先从门口向里纵铺和横铺数条作标准,然后分区按行列、线位铺贴,亦可从室
内里侧开始,逐行逐块向门洞口倒退铺贴,但应注意与走道地面的接合应符合设计要求。
3) 铺贴时将板块四角同时平放在铺好的干硬性找平水泥砂浆上,先试铺合适后,翻开板块,在板块上抹3~
5mm厚的水泥浆料(可适量掺入108胶) ,然后将板块轻轻地对准原位放下,用橡皮锤或木槌轻击放于板块
上的木垫板使板平实,根据水平线用水平尺找平,使板四角平整,对缝。接着向两侧和后退方向顺序铺
贴,直至铺完为止。如发现空隙,应将地砖掀起用砂浆补实后再行铺设。
(7) 擦缝、清理:在全瓷地砖铺贴后,应清理板间缝隙的砂浆,用擦缝剂进行擦缝,并清理地面。
(8) 养护:陶瓷砖铺贴后应进行养护,养护时间不少于7d。
(9) 施工环境温度不低于5℃。
2.监理要点
(1) 巡视检查原材料质量,避免使用未经检验或不合格的材料。
(2) 巡视检查施工工艺操作过程是否符合施工方案、设计及规范标准的规定,是否存在质量缺陷、隐患等。
7.4.4 分项工程检验批验收
1.验收程序和组织
同“3.2 基坑(槽)机械挖土施工监理实施细则”中相关部分内容。
2.检验标准
陶瓷砖面层施工质量检验标准见表7.4-1所示。
陶瓷砖面层施工质量检验标准 表7.4-1
3.工程资料
(1) 面砖、水泥、砂等原材料材质合格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等) 、复验报告。
(2) 面砖面层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7.4.5 成品保护
巡视检查要点:
(1) 面层完成后房间应封闭,不能封闭的过道应在面层上覆盖草垫等加以保护。
(2) 严禁在已完成的面层上切割材料、拌合砂浆、放置材料、油漆桶及其他杂物。
(3) 运输材料时,应注意不得碰撞门框及墙面,保护好水暖立管、预留孔洞、电线盒等不被碰坏、堵塞。
(4) 室内油漆、刷浆时,应保护已完工的面层不被污染。
(5) 当面层的水泥砂浆结合层的抗压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正常使用。
7.4.6 安全管理
巡视检查要点:
(1) 现场临时用电应符合规定。使用手提电动切割机时,要经试运转合格,并应装触电保护器以及可靠的接地装
置。
(2) 加工面砖时,应戴防护眼镜及胶皮手套,脸部不得正对或靠近加工的面砖。采用砂轮切割时,身要侧立,防
止砂轮片破裂伤人。
(3) 清理楼地面,不得从窗口和预留洞口向外扔垃圾、杂物。
7.4.7 相关标准
(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 。
(2)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9) 。
(3) 《通用硅酸盐水泥》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GB 175) 。
(4) 《建筑用砂》(GB/T 14684) 。
(5) 《陶瓷砖》(GB/T 4100) 。
(6) 《陶瓷砖试验方法第1部分:抽样和接收条件》(GB/T 3810.1) 。
(7)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