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砂和砂石地基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适用范围: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中的砂和砂石地基、地基加固处理、基础和渗排水垫层工程。

3.5.1工程概况

(略)。

3.5.2施工准备

监理要点:

1.施工方案审核

核查内容:同“第2章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实施细则”中相关部分内容。

2.材料检验

(1)砂:宜用粒度和颗粒级配良好、质地坚硬的中砂或粗砂,当用细砂、粉砂时,应掺加粒径20~50㎜的卵石

  (或碎石),但要分布均匀。砂中不得含有杂草、树根等有机杂质,含泥量小于等于5%,兼作排水垫层时,

   含泥量不得超过3%。砂的机质含量小于等于5%。

1)外观检查:品种、粒径、含泥量、无杂物等。

2)复验

①检验项目:细度模数、含泥量、机质含量等。

②检验数量:同“4.5混凝土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中相关部分内容。

③书面检验:复验报告。

⑵砂砾石:自然级配的砂砾石(或卵石、碎石)混合物,粒径小于等于100㎜,其含量应在50%以内,不得含植

  物残体、垃圾等杂物,含泥量小于等于5%,机质含量小于等于5%。

1)外观检查:品种、粒径、含泥量、无杂物等。

2)复验

①检验项目:砂砾石(或卵石、碎石)含泥量、机质含量等。

②检验数量:同“4.5混凝土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中相关部分内容。

3)书面检验:复验报告。

3.机具设备检查

检查内容:同“第2章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实施细则”中相关部分内容。

4.作业条件检查

(1)技术准备

1)施工单位对级配砂石要进行检验,人工级配砂石应通过试验确定配合比例,使其符合设计要求。

2)施工单位应组织监理人员等对基坑(槽)和基底土质、地基处理、轴线尺寸、水平标高以及无积水等进行隐

  蔽工程验收,并办妥验收手续。

3)施工测量人员应在适当的位置设置好控制桩,标好铺填厚度,在边墙上要弹好水平控制线。

4)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技术交底工作,并书面技术交底记录。

(2)其他

劳动保护措施、夜间作业需要设置的照明设施、作业面安全状态等应能满足施工要求。

3.5.3施工过程

1.施工操作要点

(1)施工程序:分层分段,先深后浅。

(2)铺设垫层前应将基底表面土、淤泥、杂物清除干净,原地基应进行平整。

(3)垫层底面标高不同时,土面应挖成阶梯形或斜坡搭接,并先深后浅的顺序施工,搭接处应夯压密实。分层

    铺设时,接头应做成阶梯形或斜坡搭接,每层错开0.5~1.0m,并注意充分捣实。

(4)人工级配的砂砾石,应先将砂、卵石拌合均匀后,再铺夯压实。铺筑级配砂砾石,在夯实、碾压前,应根

    据其干湿程度和气候情况,适当洒水,使其达到最优含水量,以利夯实。

(5)垫层铺设时,严禁扰动垫层下卧层及侧壁的软弱土层,防止被践踏、受冻或受浸泡而降低其强度。

(6)垫层应分层铺设,分层夯或压实。基坑内预先安好标桩,控制每层砂垫层的铺设厚度。每层铺设厚度、砂

    石最优含水量控制及施工机具、方法的用参见表3.5-1的规定。

砂垫层和砂石垫层铺设厚度及施工最优含水量         表3.5-1

捣实

方法

每层铺设厚度(㎜

施工时最优含水量(%

施 工 要 点

备  注

 

200~250

 

15~20

1.用平板振动器振捣,往复次数以简易测定密实度合格为准;2.振动器移动时,每行应搭接1/3,以防振动面积不搭接

不宜使用干细砂或含泥量较大的砂铺筑砂垫层

 

振动器插入深度

 

饱和

1.用插入式振动器;2.插入间距可根据机械振动大小决定;3.不用插至下卧黏性土层;4.插入振捣完毕所留的孔洞应用砂填实;5.应控制地注水和排水

不宜使用干细砂或含泥量较大的砂铺筑砂垫层

 

 

 

250

 

 

饱和

1.注水高度略超过铺设面层;2.用钢叉摇撼捣实,插入点间距100㎜左右;3.控制地注水和排水;4.钢叉分四齿,齿的间距30㎜,长300㎜,木柄长900㎜

湿陷性黄土、膨胀土、细砂地基上不得使用

 

150~200

 

8~12

1.用木夯或机械夯;2.木夯重40kg,落距400~500㎜;3.一夯压半夯,全面夯实

适用于砂石垫层

 

250~350

 

8~12

6~10t压路机往复碾压;碾压次数以达到要求密实度为准,一般不少于4遍,用振动压实机械,振动3~5min

适用于大面积的砂石垫层,不宜用于地下水位以下的砂垫层

(7)垫层振动夯压要做到交叉重叠1/3,防止漏振、漏压。夯实、碾压遍数、振实时间应通过试验确定。用细

    砂作垫层材料时,不宜使用振动法或水撼法,以免产生液化现象。

(8)当地下水位较高或在饱和的软弱地基上铺设垫层时,应加强基坑内及外侧四周的排水工作,防止砂垫层泡

    水引起砂的流失,保持基坑边坡稳定;或采取降低地下水位措施,使地下水位降低到基坑底500㎜以下。

(9)当采用水撼法或插振法施工时,以振动棒振幅半径的1.75倍为间距(一般为400~500㎜)插入振捣,依次

    振实,以不再冒气泡为准,直至完成;同时应采取措施效控制注水和排水。垫层接头应重复振捣,插入式

    振捣棒振完所留孔洞,应用砂填实;在振动首层到垫层时,不得将振动棒插入原土层或基槽边部,以避免

    使软土混入砂垫层而降低砂垫层的强度。

(10)砂和砂石垫层每层夯(振)实后,应经贯入测试或设纯砂检查点,用200cm3的环刀取样,测定砂的干密

     度。在下层密实度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上层施工。

2.监理要点

(1)砂或砂石地基施工过程需实行旁站监理,重点检查原材料质量;分层厚度、压实方法等,并作好旁站监

    理记录。

(2)见证砂和砂石垫层分层取样送样(测定密实度及含水量)。

3.5.4专项检测

1.检测要求

(1)检测时间:设计要求。

(2)其他:同“3.4灰土地基施工监理实施细则”中相关部分内容。

2.监理要点

同“3.4灰土地基施工监理实施细则”中相关部分内容。

3.5.5分项工程检验批验收

1.验收程序和组织

同“3.1 基坑(槽)人工挖土施工监理实施细则”中相关部分内容。

2.检验标准

砂和砂石地基工程质量检验标准见表3.5-2所列。

砂和砂石地基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表3.5-2

 

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检 验 方 法

检验数量

单位

数值

 

主控项目

1

地基承载力

设计要求

规定方法

见本节“专项检测”

2

配合比

设计要求

检查拌合时的体积比或重量比

柱坑总数抽查10%,但不少于5个;基坑、沟槽每10㎡抽查1处,但不少于5处

3

压实系数

设计要求

现场实测(环刀法或其他方法)

见注释

 

 

一般项目

1

砂石料机质含量

%

≤5

焙烧法

见本节“材料检验”

2

砂石料含泥量

%

≤5

水洗法

同上

3

石料粒径

≤100

筛分法

同上

4

含水量(与要求的最优含水量比较)

%

±2

烘干法

一般每50~100m不少于1个检验点

5

分层厚度(与设计要求比较

±50

水准仪

同主控项目第2项

注:应分层抽样检验土的干密度,当采用贯入仪或钢筋检验垫层的质量时,检验点的间距应小于4m。当取土样

    检验垫层的质量时,对大基坑每50~100㎡应不少于1个检验点;对基槽每10~20m应不少于1个检验点;      

    每个单独柱基应不少于1个检验点。当采用环刀法抽样时,取样点应位于每层2∕3的深度处。

3.工程资料

(1)地基承载力原位测试记录。

(2)砂、砂石复验报告。

(3)密实度及含水量分层检测报告。

(4)砂和砂石地基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3.5.6成品保护

巡视检查要点:

(1)铺设垫层时,应注意保护好现场的轴线桩、水准基点桩,并应经常复测。

(2)垫层铺设完毕,应尽快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严禁手推车及人在砂垫层上行走,必要时应在垫层上铺设脚手

    板作通行道。

(3)施工中应保证边坡稳定,防止塌方。完工后,不得在影响垫层稳定的部位进行挖掘工程。

(4)做好垫层周围排水设施,防止施工期间垫层被水浸泡。

3.5.7安全管理

   巡视检查要点:

(1)施工中应使边坡一定坡度,保持稳定,不得直接在坡顶用汽车卸料,以防失稳。

(2)其他同“3.4 灰土地基施工监理实施细则”中相关部分内容。

3.5.8相关标准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

(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

(3)《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

(4)《建筑用砂》(GB/T 14684)。

(5)《建筑用卵石、碎石》(GB/T 146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