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多孔黏土砖墙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适用范围:适用于水泥砂浆或混合砂浆、多孔黏土砖砌筑承重墙(混水)工程。

4.1.1  工程概况

(略) 。

4.1.2  施工准备

监理要点:

1.施工方案审核

核查内容:同“2.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实施细则”中相关部分内容。

2.材料检验

(1) 多孔黏土砖(承重):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其技术要求应符合《烧结多孔砖》(GB 13544)的规定。

   1) 外观检查:品种、尺寸、外观质量等。

   2) 复验:

   ①检验项目:常规检验抗压强度;其他检验如冻融、泛霜、石灰爆裂、吸水率。

   ②检验数量:5万块为一验收批,抽检数量为1组。

   3) 书面检查:出厂合格证、复验报告。

(2) 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复合硅酸盐水泥等,其技术要求应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国家

    标准第1号修改单(GB 175)的规定。当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

    月)时,应重新复查试验,并试验结果使用。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1) 外观检查:品种、级别、生产日期等。

      2) 复验

      ①检验项目:常规检验项目为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其他检验项目为泌水性、细度、流动性。

      ②检验数量: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

     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3) 书面检验:水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复验报告。

(3) 砂:中砂。对水泥砂浆和强度等级不小于M5的水泥混合砂浆,砂的含泥量不应超过5%;对强度等级小于M5的

    水泥混合砂浆,砂的含泥量不应超过10%。使用前过5mm孔径的筛。

      1) 外观检查:品种、粒径、含泥量、无杂物等。

      2) 复验:

      ①检验项目:细度模数、含泥量、泥块含量等。

      ②检验数量:同“4.5混凝土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中相关部分内容。

      3) 书面检验:复验报告。

(4) 石灰:块状生石灰熟化成石灰膏时,应采用孔洞不大于3mm×3mm 网过滤,熟化时间不得少于7d;对于磨细   

    生石灰粉,其熟化时间不得少于2d;沉淀池中贮存的石灰膏,应防止干燥、冻结和污染。

(5) 外加剂:多采用微沫剂或各种不同品种的机塑化剂,其掺量、稀释办法、拌合要求和使用范围应严格关技术

    规定执行,并由试验室试配确定。

(6) 水:宜采用饮用水。

   3.机具设备检查

(1) 机具设备的数量、型号、性能和状态等应能满足施工需要。

(2) 计量器具(磅秤等)应规定由法定计量检测部门检定,并检定证明。

   4.作业条件检查

(1) 技术准备:

   1) 砌筑前,施工单位应组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关人员对基础及防潮层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办妥验收手

      续。

   2) 施工测量人员应在基础或楼层顶面弹好墙身轴线、墙边线、门窗洞口和柱子的位置线,并报监理复核。

   3) 施工单位应根据现场的材料,委托试验室确定砂浆设计配合比。施工前应测定砂子实际含水量,将设计配

      合比调整为施工配合比,并计算出每盘材料用量。

      4) 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技术交底工作,并书面技术交底记录。

(2) 其他:

   1) 施工前,基础两侧及房心土方应回填结束,并安装好暖气沟盖板。

   2) 砌筑部位(基础或楼面等)的灰渣、杂物应清除干净,并浇水湿润。

   3) 多孔砖应提前1~2d浇水湿润。

   4) 现场安全防护应要求施工到位,并检查合格。

   5) 冬期施工时要准备好外加剂(如盐等)、岩棉保温被或草帘等防冻保温物资。

4.1.3  施工过程    

    1.施工操作要点

(1) 施工程序

砂浆拌制、基底处理→排砖摆底→立皮数杆→盘角→挂线→砌筑。

(2) 砂浆拌制

   1) 砂和水泥等应经检验合格方可使用。砂子使用前应使用孔径为5mm钢丝筛进行过筛;过期或受潮结块的水

      泥不得使用;消石灰粉、脱水硬化的石灰膏不得使用。

      2) 砂、水泥、石灰应车车过磅,磅秤应经常检查。配合比计量应准确,每盘称量误差为:水泥±2%,砂

      ±5%,石灰膏±5%。

      3) 砂浆采用搅拌机拌合,搅拌应均匀。砂浆运至现场要倒入灰盘内,不得直接倒在地面或楼面上。

      4) 常温下拌好的砂浆应在3~4h内用完;当气温超过30℃时,应在2~3h内用完。对掺用缓凝剂的砂浆,其使

      用时间可根据具体情况延长。不得使用隔夜砂浆。

      5) 当砌筑砂浆的组成材料变更时,其配合比应重新确定。

(3) 基底处理

砌筑前,基础或楼面应将砌筑部位清理干净,洒水湿润。如基础或楼面标高误差超过2cm,应采用C20细石混凝土

找平。

(4) 排砖摆底

砖墙砌筑前应先在基础或楼面上根据弹好的位置线进行排砖。外山墙第一层应排丁砖,前后纵墙排顺砖。山墙两

大角排砖应对称。窗间墙、扶壁柱的位置尺寸应符合排砖模数,若不符合模数时,可用七分头或丁砖排数在窗间

墙中间或扶墙柱的不明显部位进行调整。门窗洞口两边顺砖层的第一块砖应为七分头,各楼层排砖和门窗洞口位

置应与底层一致。

(5) 立皮数杆

在墙转角处、楼梯间及内外墙交接处,应标高立好皮数杆;皮数杆的间距以15~20m为宜。

(6) 盘角

砌筑时先盘角,每次不得超过五层,随盘随吊线,使砖的层数、灰缝厚度与皮数杆相符。

(7) 挂线

砌一砖半厚及其以上的墙应两面挂线,一砖半厚以下的墙可单面挂线。线长时,中间应设支线点,拉紧线后,应

穿线看平,使水平缝均匀一致,平直通顺,砌一砖混水墙时宜采用外手挂线,以照顾砖墙两面平整。

(8) 砌筑

   1) 实心墙体砌筑方法宜采用一顺一丁、梅花丁(沙包式) 、顺一丁、全顺(仅用于半砖墙)和全丁(仅用于圆弧

      面墙砌筑)等砌筑形式。

      2) 砌砖宜采用一铲灰、一块砖、一挤揉的“一”砌砖法或采用铺浆法。砖要砌得横平竖直,灰浆饱满,做到

      “上跟线,下跟棱,左右相邻要对平”。采用铺浆法砌筑时,铺浆长度不得超过750mm,施工期间气温超

      过30℃时,铺浆长度不得超过500mm。每砌五皮左右要用靠尺检查墙面垂直度和平整度,随时纠正偏差,

      严禁事后砸墙。

      3) 砌筑水平和竖向灰缝厚度不小于8mm,不大于12mm,一般为10mm。竖向灰缝不得出现透明缝、瞎缝和假

      缝。

      4) 墙体日砌筑高度不宜超过1.8m。雨天不宜超过1.2m。雨天砌筑时,砂浆稠度应适当减少,收工时应将砌体

      顶部覆盖好。

   5) 外墙转角处应同时砌筑,内外墙砌筑必须留斜槎,槎长与高度的比不得小于2/3。非抗震设防及抗震设防

      烈度为6度、7度地区的临时间断处,当不能留槎差时,可留直槎,但直槎必须做成凸槎。留直槎处应加设

      拉结钢筋,拉结钢筋的数量为每120mm墙厚放置1φ6拉结钢筋(120mm厚墙放置2φ6拉结钢筋),间距沿墙

      高不应超过500mm;埋入长度从留槎处算起每边均不应小于500mm,对非抗震设防及抗震及防烈度6度、7

      度地区的临时间断处留槎,不应小于1000mm;末端应90°弯钩。

      6) 预留孔洞、穿墙管孔和门窗洞口预埋水泥砖或木砖等均应设计或工艺要求砌筑,不得事后凿墙。墙体抗震

      拉结筋的位置,钢筋规格、数量、间距均应设计要求留置,不应错放、漏放。

     7) 砌筑门窗口时,若先立门窗框,则砌砖应离开门窗框边3mm左右。若后塞门窗框,则应弹好的位置砌筑(一

      般线宽比门窗实际尺寸大10~20mm)。

      8) 窗台出檐砌筑时,窗台标高以下的一层砖,应砌过分口线60mm,挑出墙60mm,出檐砖的立缝要打碰头灰。

      砌筑虎头砖时,斗砖应砌过分口线120mm,并向外倾斜20mm,挑出墙面60mm。

      9) 独立砖柱砌筑时,应用整砖砌筑,其垂直灰缝至少错开1/4砖长,柱芯不得通缝,不许用包心砌法。成排

      砖柱应拉通线先砌筑,楼层柱的两个方向中心线应与下层柱吻合。砖柱日砌高度不得超过1.8m。灰缝宽度

      与砖墙相同。

      10) 扶壁砖柱砌筑方法与独立柱相同,要点是壁柱与墙身同时砌筑,逐皮搭接。

      11) 在墙上留置临时施工洞口,其侧边离交接处墙面不应小于500mm,洞口净宽度不应超过1m,洞口上部砌体

       时应设置钢筋混凝土过梁。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的地区建筑物的临时施工洞口位置,应会同设计单位确

       定。临时施工洞口应做好补砌。

      12) 施工脚手眼应采用C20混凝土填实。应注意不得在下列墙体或部位设置脚手眼:

①120mm 厚墙、清水墙和独立柱。②过梁上与过梁成60°角的角形范围及过梁净跨度1/2的高度范围内。

③宽度小于1m的窗间墙。④砌体门窗洞口两侧200mm和转角处450mm范围内。

⑤梁或梁垫下及其左右500mm 范围内。⑥设计不允许设置脚手眼的部位。

13) 在砖墙中设钢筋混凝土构造柱时,在砌筑前应先将构造柱的位置弹出,并把构造柱插筋处理顺直。

砌砖墙时与构造柱连接处,砌成马牙槎。马牙槎应从柱脚开始先退后进;每一马牙槎

高度方向的尺寸不宜超过30cm,齿深60mm;当齿深120mm时,上口一皮应先进60mm后,再上一皮进120mm。

砖墙与构造柱之间应沿墙高每50cm设置2φ6mm水平拉结钢筋,每边伸入墙内不应少于1.0m。构造柱内的落地灰、砖渣杂物应清理干净,防止夹渣,以免影响构造柱的整体性。

(9) 冬期施工

冬期砌筑砖墙,砖应清除冰霜;水泥宜用普通水泥;砂中不得含大于1cm的冻块;石灰膏不得使用冻结的;砂浆

使用温度不应低于5℃,掺盐量应符合规定。砂浆强度宜常温施工的强度提高一级。

   2.监理要点

(1) 巡视检查原材料质量,避免使用未经检验或不合格的材料。禁止缺少试验依据而掺加外加剂。

(2) 巡视检查砂浆配合比及原材料计量。

(3) 巡视检查施工工艺操作过程等是否符合施工方案、设计及规范标准规定,是否存在质量缺陷、隐患等。

(4) 见证砂浆试块留置。

4.1.4  分项工程检验批验收

      1.验收程序和组织

同“3.2 基坑(槽)机械挖土施工监理实施细则”中相关部分内容。

  2.检验标准

多孔黏土砖砌筑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4.1-1的规定。

  3.工程资料

(1) 多孔黏土砖、水泥、砂、石灰膏、外加剂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复验报告。

(2) 砂浆设计配合比单。

(3) 砂浆试块检测报告。

(4)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 砌筑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4.1.5  成品保护

巡视检查要点:

(1) 施工中,应采取措施防止砂浆污染墙、柱表面;在临时出入洞口或料架周围,应用草垫、木板或塑料薄膜覆

    盖。

(2) 墙体拉结钢筋、抗震组合柱钢筋、各种预埋件、暖卫管线、电气管线,均应注意防护,不得随意碰撞、拆改

    或损坏。安装暖卫、电气设备和管线时,也不得随意拆打、剔凿墙体。

(3) 安装脚手架、吊放预制构件或安装大模板时,指挥人员和吊车司机应密切配合,认真操作,防止碰撞砌好的

    砖墙。

(4) 雨天施工下班时,应适当覆盖墙体表面,以防雨水冲刷。

(5) 砖墙、柱未安装楼板或屋面板前,当遇六级以上大风时,应采取适当临时支撑措施,以防砖墙、柱失稳倾

    倒。

(6) 现浇砖过梁底部的模板,应在砌筑砂浆强度达到50%以上时,方可拆除。

 

 

 

 

 

 (7) 冬期低温下砌筑砖墙、柱,收工时,表面应用草垫、塑料薄膜做适当覆盖保温,防止冻坏墙体。

4.1.6  安全管理

巡视检查要点:

(1) 操作人员应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应挂好安全带。

(2) 脚手架板搭设应牢固,安全防护措施应可靠,并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砌筑时不准随意拆改和移动脚手

    架,楼层屋盖上的盖板或防护栏杆不得随意挪动拆除。

(3) 脚手架上堆料量均布荷载不得超过200N,集中荷载不超过1500N,脚手架上堆砖不得超过层(侧放)。

(4) 机械设备吊运材料时不得超载,待机械停稳后方可卸料。采用砖笼吊砖时,砖在架子上或楼板上要均匀分

    布,不应集中堆放。

(5) 砌筑作业面下方不得人,如在同一垂直作业面上下交叉作业时,必须设置安全隔离层。

(6) 尚未施工楼板或屋面的墙和柱,当可能遇到大风时,其自由高度不得超过规范规定。遇大风天气应抓紧圈梁

    施工、加盖楼板或采取其他稳定砌体的措施。

(7) 严禁施工操作时往墙外乱丢垃圾、杂物。

(8) 砂浆搅拌机应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距离建筑物较近及处于塔吊作业半径内的搅拌机必须搭设防砸作业棚。

4.1.7  相关标准

(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 。

(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 。

(3) 《通用硅酸盐水泥》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GB 175) 。

(4) 《建筑用砂》(GB/T 14684) 。

(5) 《烧结多孔砖》(GB 135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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