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5 水泥砂浆防水层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适用范围:适用于地下水位较低的地下室、地下人防等的混凝土或砌体结构基层采用多层抹面的防水砂浆防
水层的工程。不适用于环境侵蚀性、持续振动或温度高于80℃的地下防水工程。
3.25.1工程概况
(略)。
3.25.2施工准备
监理要点:
1.施工方案审核
核查内容:同“第2章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实施细则”中相关部分内容。
2.材料检验
⑴水泥:水泥品种应设计要求用,强度等级不低于32.5级,不得使用过期或受潮结块水泥,其技术要求应符合
《通用硅酸盐水泥》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GB 175)的规定。检验要求同“4.5 混凝土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
则”中相关部分内容。
⑵砂:宜采用中砂,粒径3mm以下,含泥量不得大于1%,硫化物和硫酸盐的含量不得大于1%。使用前过3mm孔径
的筛。
1) 外观检查:品种、粒径、含泥量、无杂物等。
2) 复验
①检验项目:细度模数、含泥量、硫化物和硫酸盐的含量等。
②检验数量:同“4.5混凝土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中相关部分内容。
3) 书面检验:复验报告。
⑶防水剂: 宜用减水剂、防水粉、防水油,也可用氯化物金属盐类防水剂、金属皂类防水剂、氯化铁防水剂以
及机硅、无机铝盐防水剂等,其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一等品及以上的质量要求。检验要求
同“4.5 混凝土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中相关部分内容。
⑷水:宜采用饮用水。
3.机具设备检查
检查内容:同“第2章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实施细则”中相关部分内容。
4.作业条件检查
⑴技术准备
1) 施工单位在地下结构施工完成后,应组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关人员做好隐蔽工程验收工作,并办妥验
收手续。
2) 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技术交底工作,并书面技术交底记录。
⑵其他:当地下水位较高时,应将水位降至地下结构底板以下0.5m,直至防水层全部施工完成。
3.25.3施工过程
1.施工操作要点
⑴施工程序:先顶板,后墙面,最后地面。
⑵基层处理
1) 砖砌体基层:用混合砂浆砌筑的砖墙,必须在砌筑时划缝,深度为8~10mm,如漏划,应凿出。对新砌体可
将其表面残留的砂浆及污物清除干净,并浇水冲洗、湿润。对旧砖体,应将其表面酥松表皮、砂浆及污物
清理干净并润湿。
2) 混凝土基层:新浇混凝土拆模后,立即用钢丝刷将混凝土表面擦毛,在抹面前冲刷干净并湿润;旧混凝土
面,需凿毛,在抹面前应清理干净,充分湿润。施工缝或软弱夹层要沿缝剔成V形斜坡槽,深约10mm左右,
用水冲洗干净后,用素灰打底,再用1:2.5水泥砂浆压实抹平。表面如油污,应用10%浓度的氢氧化钠溶液
刷洗干净,再用水洗净,然后在表面薄涂素水泥浆 (1:1水泥浆,掺10%108胶) 一道。表面凹凸不平、蜂
窝、空洞,应按不同情况分别进行处理。
3) 毛石砌体基层:对混合砂浆砌体,应将灰缝剔深10mm,使其呈圆角。对表面凹凸不平的砌体,清理湿润
后,在表面抹找平层,做法是:先刷水灰比为0.5的素水泥浆一道,再抹1:2的水泥砂浆、厚10~15mm,一
次不能抹成时,可分层分次抹成并将表面搓成毛面。
⑶灰浆配置:灰浆宜用机械搅拌。水泥与砂比例要严格设计要求的配合比 (体积比) 计量,防水剂掺量设计要
求或产品说明书执行。水泥砂浆拌合要均匀,颜色一致。水泥砂浆一般应随拌随用, 配制好的防水砂浆宜
在凝固前 (一般不超过30min) 用完。
⑷铺抹:先在清理好的基层上刷掺防水剂防水净浆一遍,然后分层铺抹,分层厚度一般为6~10mm,总厚度为
20~30mm。每层应在前一层凝固后随即铺抹,最后一层砂浆抹完后,在初凝前应反复多次抹压密实。
⑸接槎、埋设件处理
1) 抹面应连续进行,分层抹压密实,避免留施工缝;必须留设时,宜留在地面上,也可留在墙面上,但须离
开阴阳角处20cm以上。施工缝应分出层次,做成斜坡阶梯形,遇穿管、螺栓等部位,应在周围嵌水泥浆再
做防水层。做外防水时,地下结构与墙面转角留槎,抹灰应做成封闭形。
2) 接槎要依照顺序操作,层层搭接紧密,内外墙防水层应做成封闭整体,阴阳角均应分层做成圆弧形,阴角
半径为50mm,阳角半径为10mm。
⑹施工环境温度:5~35℃.
⑺养护:墙面和顶板防水层终凝后,应适当洒水保护湿润,地面防水层一定强度后,表面覆盖麻袋或草垫,经
常洒水湿润,养护时间不少于14d;冬期养护环境温度不低于5℃。
2.监理要点
⑴巡视检查原材料质量,避免使用未经检验或不合格的材料。
⑵巡视检查砂浆配合比及原材料计量。
⑶巡视检查施工工艺操作过程是否符合施工方案、设计及规范标准规定,是否存在质量缺陷、隐患等。
3.25.4分项工程检验批验收
1.验收程序和组织
同“3.1 基坑(槽)人工挖土施工监理实施细则”中相关部分内容。
2.检验标准
水泥砂浆工程质量检验标准见表3.25-1所列。
水泥砂浆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表3.25-1
项目 |
序号 |
检 验 标 准 |
检 验 方 法 |
检 验 数 量 |
主控项目 |
1 |
水泥砂浆防水层的原材料和配合比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
检查出厂合格证、 计量措施和现场抽样试验报告 |
原材料外观检查参见产品标准,复试见本节“材料检验”;配合比每工作台班抽查不少于2次 |
2 |
水泥砂浆防水层各层之间必须结合牢固,无空鼓现象 |
观察和用小锤轻击检查 |
施工面积每100m2抽查一处,每处10m2,且不得少于3处 |
|
一般项目 |
1 |
水泥砂浆防水层表面应密实、平整,不得裂纹、起砂、麻面等缺陷;阴阳角处应做成圆弧形 |
观察检查 |
同上 |
2 |
水泥砂浆防水层施工缝留槎位置应正确,接槎应层次顺序操作,层层搭接紧密 |
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
同上 |
|
3 |
水泥砂浆防水层的平均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最小厚度不得小于设计值的85% |
观察和尺量检查 |
同上 |
3.工程资料
⑴水泥、砂、外加剂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复验报告。
⑵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⑶水泥砂浆防水层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3.25.5成品保护
巡视检查要点:
⑴抹灰脚手架要离开墙面200mm,拆架子时不得碰坏墙面及棱角。
⑵落地灰要及时清理,不得沾污地面基层或防水层。
⑶地面防水层抹完后,在24h内防止上人踩踏。
3.25.6安全管理
巡视检查要点:
⑴配制砂浆掺加外加剂时,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用品。
⑵墙面抹防水层时,脚手架板搭设应牢固,并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上人操作。高空作业时应挂好安全带。
⑶砂浆搅拌机应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距离建筑物较近及处于塔吊作业半径内的搅拌机必须搭设防砸作业棚。
3.25.7相关标准
⑴《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0300) 。
⑵《地下防水工程质量及验收规范》 (GB 50208) 。
⑶《通用硅酸盐水泥》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GB 175)。
⑷《建筑用砂》 (GB/T 146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