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  轻型井点降水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适用范围:适用于渗透系数为0.1~20m/d的土以及土层中含大量的细砂和粉砂的土,或明排水易引起流砂、塌

方的基坑降水工程。

3.15.1工程概况

    (略)。

3.15.2施工准备

监理要点:

1.施工方案审核

核查内容:同“第2章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实施细则”中相关部分内容。

2.材料检验

⑴井点管:用直径38~55㎜钢管,带管箍,下端为长2m的同直径钻¢10梅花形孔(6排)的滤管,外缠8号钢丝、

  间距20㎜,外包尼龙窗纱二层,棕皮层,缠20号钢丝、间距40㎜。

⑵连接管:用塑料透明管、胶皮管,直径38~55㎜;顶部装铸铁头。

⑶集水总管:用直径75~100㎜钢管带接头。

⑷滤料:粒径0.5~3.0㎝石子,含泥量小于1%。

3.机具设备检查

检查内容:同“第2章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实施细则”中相关部分内容。

4.作业条件检查

⑴技术准备

1) 施工单位应根据地质勘探资料、施工图纸确定基坑放坡系数、井点布置、数量、观测井点位置、泵房位置

   等,并进行测量放线定位。

2) 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技术交底工作,并书面技术交底记录。

⑵其他

1) 施工现场应完成“通一平”工作,以及排水设施准备工作。

2) 井点管及设备等应备齐,并完成了加工和配套工作。

3.15.3施工过程

1.施工操作要点

⑴施工程序:放线定位→铺设总管→成孔→安装井点管、填砂砾滤料、上部填黏土密封→用弯连管将井点管与

  总管接通→接通集水箱和排水管→开动真空泵排水气,再开动离心泵抽水→测量观测井中地下水位变化。

⑵井点布置根据基坑平面形状与大小、地质和水文情况、工程性质、降水深度等而定。当基坑(槽)宽度小于6m

  ,且降水深度不超过6m时,可采用单排井点,设在地下水上游一侧;当基坑(槽)宽度大于6m或土质不良、渗

  透系数较大时,宜采用双排井点,设在基坑(槽)的两侧;当基坑面积较大时,宜采用环形井点,挖土设备进

  出通道处,可不封闭,间距可达4m。井点管距坑壁不应小于1.0m,间距由1.2~2.0m,埋深根据降水深度及

  含水层位置决定,但必须埋入含水层内。

⑶井点管埋设。成孔用冲击式或回转式钻机成孔,孔径为300mm,井深比井点设计深50cm;洗井用空压机或水

  泵将井内泥浆抽出;井点用机架吊起徐徐插入井孔中央,使露出地面200㎜,然后倒入粒径5~30㎜石子,使

  管底500㎜高,再沿井点管四周均匀投放2~4㎜粒径粗砂,上部1.0m深度内,用黏土填实以防漏气。

⑷井点管埋设完成后应接通总管、与抽水设备连通。总管设在井点管外侧50㎝处。

⑸降水系统施工完后,应试运转,如发现井管失效,应采取措施使其恢复正常,如无可能恢复则应报废,另行

  设置新的井管。

⑹井点使用时,应保持连续不断抽水,并配用双电源以防断电。一般抽水3~5d后水位降落、漏斗基本趋于稳

  定。

⑺基础和地下构筑物完成并回填土后,方可拆除井点系统。拔出可借助于捯链或杠杆式起重机,所留孔洞用砂

  或土堵塞。

2.监理要点

巡视检查现场施工工艺操作过程是否符合施工方案、设计及规范标准规定,是否存在质量问题等。

3.15.4分项工程检验批验收

1.验收程序和组织

同“3.1 基坑(槽)人工挖土施工监理实施细则”中相关部分内容。     

2.检验标准

轻型井点降水施工质量检验标准见表3.15-1所列。

轻型井点降水施工质量检验标准                 表3.15-1

 

序号

检查项目

允许值或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单位

数值

1

井管 (点) 垂直度

%

1

插管时目测

2

井管 (点) 间距 (与设计相比) 

%

≤150

用钢尺量

3

井管 (点) 插入深度 (与设计相比) 

≤200

水准仪

4

过滤砂砾料填灌 (与计算值相比) 

≤5

检查回填料用量

5

井点真空度:轻型井点

kPa

>60

真空度表

6

电渗井点阴阳极距离:轻型井点               

80~100

用钢尺量

3.工程资料

⑴施工记录。

⑵轻型井点降水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3.15.5成品保护

巡视监理要点:

⑴井点管埋设后,管口要用木塞堵住,以防异物掉入管内堵塞。

⑵井点使用应保持连续抽水,并设备用电源,以避免泥渣沉淀淤管。

⑶井点降水时,应对水位降低区域内的建筑物进行沉降观测,发现沉陷或水平位移过大时,应及时采取防护技

  术措施。

⑷冬期施工,井点连接总管上要覆盖保温材料,或回填30㎝以上干松土,以防冻坏管道。

3.15.6安全管理

巡视检查要点:

⑴施工场地内一切电源、电路的安装和拆除,应由电工专管,电器必须严格接地接零和设置漏电保护器。现场

  电线、电缆必须规定架空,严禁拖地和乱拉、乱搭。

⑵施工机械、电气设备、仪器仪表等在确认完好后方准使用,并由专人负责使用。

⑶井点成孔后,应立即下井点管并填入豆石滤料,以防塌孔。不能及时下井点管时,孔口应盖盖板,防止物件

  掉入井内堵孔或发生人员安全事故。

3.15.7相关标准

同“3.1 基坑(槽)人工挖土施工监理实施细则”中相关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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