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 液压升降整体脚手架安装与拆除监理实施细则

适用范围:适用于高层民用建筑中采用定型液压升降装置的外墙整体脚手架工程。

10.4.1工程概况

   (略)。

10.4.2施工准备

监理要点:

1.核查脚手架安装、拆除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人员上岗资格。

2.施工方案审核

⑴审批程序:同“10.2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安装与拆除监理实施细则”中相关部分内容。

⑵施工方案:应包括安装、拆除方法等方面的内容。

3.构(配)件、设备及周转材料检验

⑴钢管、扣件及脚手板:同“10.2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安装与拆除监理实施细则”中相关部分内容。

⑵安全网: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质量应符合《安全网》(GB 5725)的规定。

⑶其他材料:采用的钢丝、尼龙扣应符合国家现行关标准的规定。

⑷竖向主框架、水平支承、附着支承、液压升降装置、液压控制台、油管各液压元件、防坠落装置、防倾覆装

  置、导向部件:应用定型产品,进场后应查验各种构配件的材质及性能检测报告、设备的性能检测报告及使

  用说明书。

4.作业条件检查

⑴脚手架安装

1) 脚手架安装前,安装单位应核对脚手架搭设构配件、设备及周转材料的数量、规格、质量,并查验关质量

   证明文件。

2) 附着支承与建筑物连接处应平整、干净。

3) 安装单位应做好施工技术交底工作,书面技术交底记录。

⑵脚手架拆除

1) 脚手架拆除前,拆除单位应对脚手架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补充完善施工方案中的拆除顺序和措

   施,并经原审批单位和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

2) 脚手架拆除前应清除脚手架上杂物及地面障碍物。

3) 拆除单位工程负责人应做好拆除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书面技术交底记录。

10.4.3脚手架安装

1.安装操作要点

⑴设置安装平台:安装平台应能承受安装时的垂直荷载。高度偏差应小于20mm;水平支承底平台高差应小于

  20mm。

⑵架体结构安装

1) 架体结构的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架体高度不应大于5倍楼层高。

②架体全高与支承跨度的乘积不应大于110m2。

③架体宽度不应大于1.2m。

④直线布置的架体支承跨度不应大于8m,折线或曲线布置的架体中心处支承跨度不应大于5.4m。

⑤水平悬挑长度不应大于跨度的1/2,且不得大于2m。

⑥当两主框架之间架体的立杆作承重架时,纵距应小于1.5m,纵向水平杆的步距不应大于1.8m。

2) 竖向主框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竖向主框架可采用整体结构或分段对接结构,结构形式应为桁架或门式刚架两类,各杆件的轴线应交汇于节

  点处,并应采用螺栓或焊接连接。

②竖向主框架内侧应设导轨或导轮。

③在竖向主框架的底部应设置水平支承,其宽度与竖向主框架相同,平行于墙面,其高度不宜小于1.8m,用于

  支撑工作脚手架。

④安装过程中,竖向主框架与建筑结构间应采取可靠的临时固定措施,确保竖向主框架的稳定。

⑤竖向主框架悬臂高度不得大于6m或架体高度的2/5。

3) 附着支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在建筑物对应于竖向主框架的部位,每一层应设置上下贯通的附着支承。

②在使用工况时,竖向主框架应固定于附着支承结构上。

③在升降工况时,附着支承结构上应设防倾覆、导向的结构装置。

④附着支承应采用锚固螺栓与建筑物连接,受拉端的螺栓露出螺母不应少于3个螺距或10mm,为防止螺母松动

  宜采用弹簧垫片,垫片尺寸不得小于100mm×100mm×10mm。

⑤附着支承与建筑物连接处混凝土的强度不得小于10MPa。

4) 水平支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水平支承各杆件的轴线应相交于节点上,并应采用节点板构造连接,节点板的厚度不得小于6mm。

②水平支承上、下弦应采用整根通长杆件,或于跨中设一拼接的刚性接头。腹杆与上、下弦连接应采用焊接或

  螺栓连接。

③水平支承斜腹杆宜设计成拉杆。

5) 工作脚手架安装

①工作脚手架宜采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其结构构造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

  术规范》(JGJ 130)的规定。

②工作脚手架应设置在两竖向主框架之间,并应与纵向水平杆相连。

③立杆底端应设置定位销轴。

6) 当架体遇到塔吊、施工电梯、物料平台等需断开或开洞时,断开处应加设栏杆并封闭,开口处应有可靠的

   防止人员及物料坠落的措施。

7) 架体外立面应沿全高设置剪刀撑,剪刀撑斜杆应采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件的伸出端或

   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50mm,剪刀撑水平夹角应为45º~60º,悬挑端应以竖

   向主框架为中心设置对称斜拉杆,其水平夹角不应小于45º。

8) 架体在下列部位应采取可靠的加强构造措施:

①与附着支承结构的连接处。

②液压升降装置的设置处。

③防坠落、防倾覆装置的设置处。

④吊拉点设置处。

⑤平面的转角处。

⑥因碰到塔吊、施工电梯、物料平台等设施而需断开或开洞处。

⑦水平支承悬挑部位。

⑧其他加强要求的部位。

9) 安全防护

①架体外侧必须采用密目式安全网(≥2000目/100cm2)围挡;密目式安全网必须可靠固定在架体上。

②架体底层的脚手板除应铺设严密外,还应具可翻起的翻板构造。

③工作脚手架外侧应设置防护栏杆和挡脚板,挡脚板的高度不应小于180mm,顶层防护栏杆高度不应小于

  1.5m。

④工作脚手架应设置固定牢靠的脚手板,其与结构之间的间距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

  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的规定。

⑶液压升降装置安装

1) 液压升降装置应安装在竖向主框架上,并应可靠的连接。

2) 液压升降装置应安装在机械不易受损伤的位置,应具防淋、防尘措施。

3) 液压管路应固定在架体上。

4) 液压控制台的安装底部应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应具防淋、防尘的措施。

5) 液压升降装置在使用12个月或工程结束后,应更换密封件,检验卡齿,并应重新采取防腐、防锈措施。

⑷防坠落装置安装

1) 液压升降整体脚手架的每个机位必须设置防坠落装置,防坠落装置的制动距离不得大于80mm。

2) 防坠落装置应设置在竖向主框架处,防坠吊杆应附着在建筑结构上,且必须与建筑结构可靠连接。每一升

   降点应设置一个防坠落装置,在使用和升降工况下应能起作用。

3) 防坠落装置与液压升降装置联动机构的安装,应先将液压升降装置处于受力状态,调节螺栓将防坠落装置

   打开,防坠落杆件应能自由地在装置中间移动;当液压升降装置处于失力状态时,防坠落装置应能锁紧防

   坠落杆件。

4) 在竖向主框架位置上下两个防倾覆装置后,才能安装竖向主框架。

5) 防坠落装置在使用完一个单体工程或停止使用6个月后,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再次使用。

⑸防倾覆装置安装

1) 液压升降整体脚手架在升降工况下,竖向主框架位置的最上附着支承和最下附着支承之间的最小间距不得

   小于2.8m或1/4架体高度;在使用工况下,竖向主框架位置的最上附着支承和最下附着支承之间的最小间距

   不得小于5.6m或1/2架体高度。

2) 防倾覆导轨应与竖向主框架可靠连接。

3) 防倾覆装置应具防止竖向主框架前、后、左、右倾斜的功能。

4) 防倾覆装置应采用螺栓与建筑主体结构连接,其装置与导轨之间的间隙不应大于8mm。

5) 架体的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架体全高的0.5%,防倾覆装置通过调节应满足架体垂直度的要求。

6) 防倾覆装置与导轨的摩擦宜采用滚动摩擦。

7) 每个竖向主框架所覆盖的每一楼层处应设置一道附着支承及防倾覆装置。

2.监理要点

⑴巡视检查液压升降整体脚手架的安装过程是否符合施工方案要求,是否符合强制性条文规定。

⑵检查安装单位的自检记录。

10.4.4脚手架检测、验收、备案

1.检测、验收、备案程序

⑴安装单位自检合格后,总包单位应委托资质的专业检测单位对脚手架进行检测。

⑵检测合格后,总包单位应组织安装单位、监理单位等对脚手架进行验收。

⑶验收合格后,总包单位应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备案 (施工所在地具体要求) 。

     2.检测的主要项目

⑴架体结构:相邻竖向主框架的高差、竖向主框架及导轨的垂直度偏差、架体全高、架体宽度、支承跨度、水

  平悬挑长度、连接螺栓的拧紧扭力矩及放松措施。

⑵液压升降装置:液压升降装置承受额定荷载、液压升降装置施压及保压、液压升降装置锁紧力、承受荷载、

  额定工作压力下所的管路接头 (保压30min) 质量。

⑶防坠落装置:防坠落装置制动距离。

⑷防倾覆装置:防倾覆装置与导轨之间的间隙。

⑸防雷接地:防雷接地装置及接地电阻。

3.脚手架验收资料

⑴安装拆卸合同。

⑵安装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安装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⑶生产厂家特种设备制造(生产)许可证及出厂合格证、型式检验报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资料。

⑷检测合同或委托书。

⑸检测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检测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⑹检测合格证明。

⑺使用单位验收手续。

⑻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⑼操作人员上岗证件。

⑽验收合格后使用前备案证明。

4.监理要点

⑴核查检测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安装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⑵见证脚手架检测过程。

⑶参与脚手架的验收工作。

⑷核查液压升降整体脚手架检测、验收、使用备案手续,手续齐全后方可同意使用。

10.4.5脚手架拆除

 1.脚手架拆除操作要点

⑴液压升降整体脚手架的拆除工作宜在低空进行。

⑵其他:参见“10.2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安装与拆除监理实施细则”中相关部分内容。

2.监理要点

⑴巡视检查脚手架拆除方法是否符合施工方案要求。

⑵拆除过程中是否执行了强制性条文规定。

10.4.6脚手架使用期间管理

巡视检查要点:

  ⑴脚手架升降

1) 液压升降整体脚手架前应《液压升降整体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JGJ 183)的要求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方

   能发布升降令。

2) 在液压升降整体脚手架过程中,应设立统一指挥、统一信号。参与的作业人员必须服从指挥,确保安全。

3) 升降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①液压控制台的压力表、指示灯、同步控制系统的工作情况应无异常现象。

②各个机位建筑结构受力点的混凝土墙体或预埋件应无异常变化。

③各个机位的竖向主框架、水平支承结构、附着支承结构、导向、防倾覆装置、受力构件应无异常现象。

④各个防坠落装置的开启情况和失力锁紧工作应正常。

⑤当发现异常现象时,应停止升降工作。查明原因、隐患排除后方可继续进行升降工作。

    ⑵液压升降整体脚手架到位后,应《液压升降整体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JGJ 183)的要求进行检查,合格后

    方可使用。

    ⑶在使用过程中严禁下列违章作业:

1) 架体上超载、集中堆载。

2) 利用架体作为吊装点和张拉点。

3) 利用架体作为施工外模板的支模架。

4) 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和消防设施。

5) 构架碰撞或扯动架体。

6) 其他影响架体安全的违章作业。

⑷施工作业时,应足够的照明度。

⑸作业期间,应每天清理架体、设备、构配件上的混凝土、尘土和建筑垃圾。

⑹液压升降整体脚手架使用过程中,应每个月进行一次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⑺每完成一个单体工程,应对液压升降整体脚手架部件、液压升降装置、控制设备、防坠落装置等进行保养和

  维修。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予以报废:

1) 焊接结构严重变形或严重锈蚀。

2) 螺栓发生严重变形、严重磨损、严重锈蚀。

3) 液压升降装置主要部件损坏。

4) 防坠落装置的部件发生明显变形。

10.4.7相关法规、标准

⑴《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建质[2009]87号) 。

⑵《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 80) 。

⑶《液压升降整体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 (JGJ 183) 。

⑷《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 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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